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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余健強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
中國和澳洲在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宣佈完成自由貿易協定談判,協定一俟生效,將逐步取消不同貨品從澳洲直接進口內地的關稅。瓶裝葡萄酒方面,關稅(14%)將分四年逐步取消。雖然該協定將不適用於作為單獨關稅區的香港,但澳洲駐港商務署已早於二〇一四年十二月舉辦業界研討會,探討香港應如何迎接商機。
二〇一二及一三年,香港轉口澳洲葡萄酒到內地的總值分別約1億港元及1.3億港元,佔該年轉口總值5.6%及8.6%。今年頭十個月,有關貨值已近4億港元,佔轉口總值21.5%。
自貿協定實施日期待定,現時難以估計市場具體變化,但有人指出內地進口葡萄酒仍要繳交增值稅(17%)和消費稅(10%),關稅優惠影響始終有限;況且香港免稅後轉口成本已大大降低,競爭優勢在於可靠快捷的貿易物流服務,貿易商仍有理由經港轉口澳洲葡萄酒到內地(特別是香港鄰近省市)。
亦有與會者相信,澳洲中、高價酒很多已在港有貿易渠道,未必純因減免關稅而直接出口內地,至少在內地取消關稅前會繼續經香港轉口;至於其他品牌,某程度上仍倚重香港在內地的市場網絡,靠港商協助打響名堂。部分葡萄酒或許不再經過香港,但香港酒商可提供更多離岸服務。
貿易商是否經香港轉口有多方面考慮,除自貿協定外,還包括入口地需求、港口效率等因素。要準確預測固然困難,不過可參考智利作為內地葡萄酒另一主要來源的情況。兩地的自由貿易協定在二〇〇六年生效,從智利直接進口內地的關稅分十年遞減,到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完全豁免。
香港轉口智利葡萄酒到內地並無因而減少,總值反而由二〇〇六年的380萬港元,增至去年的2,900萬港元,上升6.7倍(以量計每年平均增長約36%)。上升趨勢相信受惠於自貿協定所刺激的整體需求(即“溢出效應”),我們期望中澳自貿協定也會同樣令香港得益。
此外,自貿協定一般容許貨物經第三地(如香港)轉運或過境,即只要貨物在中轉地未經轉售或加工,一樣可享關稅優惠。我們相信中澳自貿協定也會有類似安排,讓葡萄酒繼續在香港港口集裝和分拆。